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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guān)于做好第八批國家集采頭孢西丁注射劑型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和意義
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huì )保障部印發(fā)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醫保發(fā)〔2023〕30號)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按照國家藥品聯(lián)采辦《全國藥品集中采購文件(GY-YD2023-1)》、《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guān)于做好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fā)〔2023〕20號)等文件要求,組織第八批國家集采即配型粉液雙室袋制劑中選結果在我省落地執行,涉及醫療機構250家,約定采購量約60多萬(wàn)支。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實(shí)施范圍和采購量。品種范圍是第八批國采中選并選擇供應廣東的頭孢西丁注射劑型為湖南科倫制藥有限公司的即配型粉液雙室袋制劑。機構范圍包括已填報注射用頭孢西丁注射劑型需求量的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駐粵軍隊醫療機構),自愿參加填報的醫保定點(diǎn)社會(huì )辦醫療機構、醫保定點(diǎn)零售藥店。首年協(xié)議采購量根據醫療機構填報的采購需求量基數,按照《采購文件》要求計算的約定采購量。
(二)明確采購周期。此次集采首年采購周期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應優(yōu)先使用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ǎn)品,并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對于超出協(xié)議采購量的,要求企業(yè)繼續按中選價(jià)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mǎn)。
明確相關(guān)要求。對于中選產(chǎn)品的掛網(wǎng)、合同簽訂、醫保基金預付及回款等相關(guān)要求,參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guān)于做好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fā)〔2023〕20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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